水土保持方案的申報審批流程是什么?
來自:高新區社會事業綜合服務中心
時間:2023-01-29
問:水土保持方案的申報審批流程是什么?
答:辦事規程如下:
第一 水土保持方案的申報
水土保持方案分為水土保持報告書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。
凡從事自然資源開發、生產建設,破壞地形、地貌、植被,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開發建設單位和個人,必須在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或項目開工前編報水土保持方案,報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。凡征占地面積在5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5萬立方米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,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,征占地面積在0.5公頃以上5公頃以下或挖填土石方總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以5萬立方米以下的項目編制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,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實行承諾制管理,征占地面積不足0.5公頃且挖填土石方總量1千立方米以下的項目不再辦理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,生產建設單位和個人自行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。
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工作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負責。具體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單位和人員,應當具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和業務水平,并由有關行業組織實施管理。
辦事機構:所有材料均遞高新區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
辦公地址:高新區光明西路1677號浙商總部大廈二樓211辦公室
聯系方式:(0632)8690078
第二 辦理流程